2008年7月12日星期六

佳能否认28款数码产品存缺陷拒绝退换

日前,有媒体报道,消费者不断投诉,佳能相机保修期还没过,就故障频发,图像变形失真、还无法显示等等。10日,佳能中国的工作人员徐先生向新民网记者表示,问题产品不能退换。  佳能网页公告承认28款产品存在问题  新民网记者登陆佳能(中国)有限公司网站发现,其于2006年1月6日、2006年10月25日、2008年4月18日在公司网页上发布了关于佳能相机CCD问题的公告,共涉及28款产品。  佳能中国称,“本公司的数码摄像机产品以及数码照相机产品所使用的供应商提供的CCD,一部分出现了故障,导致产品出现了图像变形失真、图像无显示等现象。”  其公告显示“对象产品在特别高温多湿的环境下保管或者使用时,产品所使用的CCD内部的导线接合部位会发生脱离。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拍摄模式时,由于信号没有从CCD正确输出,可能导致输出的图像会发生‘变形失真’,‘图像不显示’等异常现象,这种异常现象在拍摄时会反映在液晶屏上,也会反映在保存的图像当中。”  佳能中国的工作人员徐先生向新民网记者表示,这个问题不只是佳能中国的问题,佳能全球的这批相机都包括在内,因此佳能在发现问题后,已不再向经销商销售上述28款产品,也对经销商进行了告知和提醒。  佳能否认是质量问题不进行召回  28款产品都存在同样一个问题,为何佳能不进行召回呢?徐先生一再强调,“这个问题只是一般故障,而不是产品质量问题,因此对策是免费维修。  徐谦称,全球包括中国在内,都是当产品对人体或环境发生严重危害时,才需要召回,而佳能产品只是在高温、高湿条件下有可能发生图像变形失真和无法显示的现象,并不在其列,因此按照一般故障对应进行免费维修,不会进行召回。  徐谦同时表示,问题产品不能退换,消费者可以将相机送往佳能在中国的400多个接机点之一,由接机点负责将相机寄到维修点维修,费用由佳能承担,但对于消费者到接机点所产生的交通等费用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律师:企业有责任进行召回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姚建国律师则不认同佳能的说法,“故障不是质量问题,这不是笑话么?”  姚建国称,既然已经有消费者投诉了,质量问题就是客观事实,而且28款产品都存在同样问题,生产工艺或设计上是有待改进的。佳能已不再向经销商销售该批产品,就等于不打自招,承认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在同一问题出现数量较多的情况下,如果产品说明书上没有禁止使用范围,就应该进行召回。虽然该批产品可能不生产了,但佳能应对销售出去的产品负责。  同时,只要不是不当使用,如果产品质量有问题,消费者有权选择退换、修理、退货,中间产生的交通等成本应该由企业承担,如果造成人身损害,企业还需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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